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李秀梅
10月13日,“济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场)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济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基。十年来,在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社部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部门职能,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这十年,济宁市坚决扛牢稳就业使命担当,聚力打造惠民生优质样板,全市就业形势持续向好,群众饭碗越端越牢。全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累计城镇新增就业70.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低于4%的省控制线。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产业成为就业最大“容纳器”。重点群体就业保持良好态势,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4%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41.0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18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劳动者素质显著提高,技能人才总量超过13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6万人。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人员待遇水平较2012年翻了一番,劳动权益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就业政策持续加力。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优先目标,先后出台应对疫情援企稳岗13条、重点群体稳就业20条等30余项政策举措,构建起各方政策聚力支持、深度融合、普惠共享的稳就业政策体系,“‘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学徒制培养模式”“设立村级劳务中介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创新设立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促就业”等多项典型做法入选“中国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二是援企稳岗精准得力。开展“政策敲门”专项行动,推行“无申请办理”模式,累计发放以工代训、稳岗返还等补贴资金39.19亿元。聚焦“231”产业集群建设,依托助企干部、人社服务专员,常态化精准解决企业人才和用工难题。打造“圣地金桥”直播招聘、“孔孟之乡•文化济宁—人才直通车”校园招聘、“清凉夏夜•职等你来”人才夜市招聘服务品牌,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560余场次。
三是创业创新倍增活力。以国家创业先进城市为引领,全力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持续开展创业型城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模式试点,探索“政银担”“信用贷”模式,切实解决创业者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创新“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设立乡村振兴工作站545家,落地项目476个,带动就业3.3万多人。
四是重点群体帮扶有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创新推进事业单位“优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累计帮扶32万余名大学生实现就业。开展“儒润民工”系列服务,创新设立“村级劳务中介”236家,全市农村劳动力务工规模达166万人。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建立街道(乡镇)“就业服务驿站”150余家,设立农民工服务专员5602名,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3.56万个,兜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五是技能培训提质发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技能培训60.68万人次。开发曲阜“孔府菜师傅”、微山“湖产品直播销售”等县级特色技能培训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技能培训品牌矩阵。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全国试点,实施快递员、民宿管家等新业态技能培训。创新组建全省首家技工教育集团,深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实现培训与就业无缝衔接,高规格承办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活动,全国技工院校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现场推进会在济宁市召开。
这十年,济宁市坚持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着力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打破制度壁垒和地区分割,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40.5万人、95.7万人、110.9万人,较2012年底分别增加66.2万人、26.9万人、25.1万人;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比2012年底增长72.1%,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长1.7倍,失业保险金标准增长1.5倍,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力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省率先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缴费激励机制。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国家级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工伤预防长效机制。
二是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先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将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预计到2022年底,济宁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3%,提前三年实现国家提出的“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的目标。
三是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2012年的1744元,提高到今年的3001元,增长72.1%;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60元,增长1.7倍;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由每人每月平均680元提高到1710元,增长1.5倍。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济宁市人社部门在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人社部门在推动大众创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