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恢复正常工作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投标单位:
即日起,我中心交易场所已经恢复正常工作,除评审环节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到现场以外,其他业务均鼓励线上办理。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评审专家及招标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服从疫情防控现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进入封闭评标区前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谢绝“黄码”“红码”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进入办公区。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