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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2-04-29 16:48:4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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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 周正杰

429, 济宁《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人介绍,《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1日施行。并就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基本情况等作了说明,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累计登记挂牌337万余辆,成为群众出行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自行车在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2.4万余起,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为296起,占全部事故39.8%,造成63人死亡、273人受伤;2022年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7.5万余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68起,占全部事故37.36%,死亡15人、受伤68人。近年来,在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的情况下,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数量和交通事故数量却呈逐年上升趋势,电动自行车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此外,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既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在治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拼装改装严重。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益,盲目迎合市场需求,拼装、改装了大量非标电动车,出售不合格的蓄电池,这些电动车、蓄电池流入社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各类违法突出。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在道路交通行驶中,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现象突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不配合甚至故意阻碍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出行停车充电难。不少城市在改造过程中,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窄,甚至与机动车道混合在一起,使得行人和骑车人的出行环境越来越差。因电动自行车发展迅速,导致一些老旧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地方停车、充电。四是安全隐患突出。购买非标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行,违规充电等行为屡禁不止,给电动自行车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推动《办法》实施的具体工作措施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全省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为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供了法律遵循和依据。尤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例如老旧小区停放充电难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已建住宅小区应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为确保《办法》严格实施,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海洋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于427日召开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一是严把注册登记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等制度,对非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二是严查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上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违法劝导和查处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挂牌率及安全头盔佩戴率。三是依法依规执法管理。在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将执法“严”度与管理“温”度有机结合,在广泛宣传劝导的基础上,对于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的驾乘人员以劝导、警示和教育为主,对于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违法驾乘人员,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创新便民为民服务措施

一是借助“市场+公益”模式推广安全头盔。参照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鼓励企业开展免费赠送安全头盔公益活动;在济宁市推行安全头盔租用模式,群众可以扫码支付押金方式获得一年免费试用,发生质量问题随时更换、到期无条件退还,一年后不退还就视为购买无需再付费;积极欢迎安全头盔生产企业进入济宁市场,微利惠民提供安全头盔。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便民利民常态化的挂牌服务管理机制。科学设置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站点,建设常态化登记服务站,实行带牌销售,形成多种形式、覆盖面广的登记挂牌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登记挂牌。三是开设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市政府设立专项服务热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2939022)或发送邮箱(jnjjzdbgs@163.com)等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将高度重视,及时做出答复,对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提出问题认真核查整改。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办法》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交通秩序,以及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采取了哪些便民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