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业务“不见面”办理倡议书
尊敬的市直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
您好!当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频发,省内多地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刻不容缓。为切实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在此发出倡议:
一、疫情期间,建议非必要不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医保相关业务。如遇紧急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请严格遵守服务大厅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对于非急办事项,建议延期办理,避开疫情防控关键期,或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办理。
三、对于急办事项,建议尽量采取“掌办、网办”等线上“不见面”渠道办理。“不见面”办理途径:
(一)掌上办理:
1.关注“济宁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办事大厅”,在“我要办事”模块中,选择公共业务、就医备案(省内)、关系转移、生育补贴、医疗保险等办理事项进行办理即可。
特别提醒:省外就医备案请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模块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陆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登陆账号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相关医保业务办理即可。
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