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济宁频道>内容详情

济宁城区部分道路将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2022-01-11 16:09:0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为切实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市主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将城区以下路段调整为机动车单行路。具体通告如下:

一、府河西街―杨家坝西街与浣笔泉路配对单行

府河西街―杨家坝西街(太白楼中路至红星中路段)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浣笔泉路(红星中路至太白楼中路段)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核桃园路―粉莲街与马驿桥街―半截阁街配对单行

核桃园路―粉莲街(建设路至共青团路段)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马驿桥街―半截阁街(共青团路至建设路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三、中心闸北路与中心闸南路配对单行

中心闸南路(任城路至玄帝庙街段)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中心闸北路(玄帝庙街至任城路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县前街

县前街(天津府街至西门大街段)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五、孟子大道如意洸府河大桥下两侧辅路

孟子大道南侧辅路(火炬路至如意洸府河大桥)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孟子大道北侧辅路(火炬路至如意洸府河大桥)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孟子大道如意洸府河大桥下两侧辅路连接线实行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此通告自2022年1月17日起实施,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济宁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单向通行管理相关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来源:大众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