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济宁市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9场)济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济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印发,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具体举措、具体行动,对于保障全市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布人就《规划》的基本内容作简要介绍。
《规划》的编制情况
(一)编制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十四五”时期,是济宁市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纵横联动、高效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关键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全面推进自然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编制过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把《规划》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自去年6月启动《规划》编制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提高政治站位,把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了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编制任务,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深入开展调研和课题研究,夯实编制基础。先后多次广泛征求相关市直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邀请省、市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专家会诊把脉,做到“开门编规划”,真正让《规划》编制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确保《规划》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有机结合,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总结概况了“十三五”期间济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系统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济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规划》指出要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联动,强化各类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完善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准备、紧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环节工作制度,推进落实以风险评估、案例研究和综合减灾能力为基础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健全灾害风险会商工作制度,开展常态化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星(卫星)、空(无人机)、地(监控探头)三位一体的全域覆盖灾害风险监测网络,建立部门间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逐级报送制度。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报送体系建设,完善灾情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涉灾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流程,统筹推进各类灾害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设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一张图”。
《规划》指出要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所需的交通、通信、人身防护等装备建设,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统筹推进交通、消防、供排水、防洪治涝、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稳定和完善政府实物储备,推广和鼓励采取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等方式,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网格员在风险防范和灾害应急处置中的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规划》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十四五”时期是济宁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防灾减灾救灾事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新的挑战,也面临新的机遇。希望通过各位媒体朋友的宣传报道,让全社会更加重视防灾减灾救灾,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另外,发布人还就 “十三五”期间济宁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哪些成效,为了《规划》的顺利实施,都有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周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