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济宁市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济宁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542件,其中,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改判率均达100%,提出抗诉改判率已连续4年100%;检察和解5件;支持起诉采纳率100%。
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把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精”字上严要求,在“准”字上下功夫,切实提高精准度与权威性。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420件,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7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法院均予以采纳,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在当地,减少当事人诉累,3起抗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库。
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制定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终结本次执行”“涉弱势群体”等 “小专项”执行监督活动,共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87件,同比上升242.96%;提出检察建议403件,同比上升256.64%,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效果更强。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首次发布5件全市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积极拓展审判违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坚决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能动司法理念,强化检法协作配合,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审视案件,拓展监督视野和维度。对破产清算程序、申请再审程序等新领域进行有效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共受理法院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45件,同比上升31.82%,提出检察建议112件,同比上升20.43%。
大力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强化内部协同,部署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监督专项活动,与刑事检察等部门形成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发现虚假诉讼线索,依职权予以监督,通过精准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突出发挥基层院在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注重对办案的理性总结和分析研究,大力推广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和工作经验,强化案件办理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沟通交流,推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方面形成打击合力。共成功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7件,实现了虚假诉讼精准监督的常态化。近年来,济宁市2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多措并举检察为民办实事。针对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凸显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开展面对面听取意见、上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今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48次,上门听取当事人意见和案件审结后释法说理280余次,引导达成检察和解5件。部署开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共办理了490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通过支持起诉,追回劳动报酬342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正当权益。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与队建融合推进,常态化编发《民事检察动态》11期43篇,所在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高质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入排查整改廉政风险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市检察机关3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竞赛业务能手”称号,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另外,新闻媒体就民事检察部门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等进行提问,第六检察部有关同志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周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