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12月22日印发。发布人从编制《规划》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规划》的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解读:
编制《规划》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
2020年3月,在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上,省委领导提出要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2020年1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为加强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规划要求,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起草了《规划》征求意见稿。7月份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座谈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随后又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并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1年12月22日,《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正式印发。
《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提出了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应急物资统筹管理;二是实行分级分类储备;三是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四是加强规范制度建设;五是建立持续改进完善机制。
(二)加强物资储备库基础建设。一是提升综合仓储设施建设布局;二是加强专业仓储设施建设布局。
(三)加强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一是强化政府实物储备;二是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
(四)加强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一是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二是提升专业仓储能力;三是强化产能储备。
(五)加强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一是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二是森林火灾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三是危化品事故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四是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五是地震灾害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六是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保障任务和实际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
(六)加强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特殊稀缺类物资对于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作用巨大且价值较高、市场稀缺,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实战化物资装备,根据实际需求,重点依托综合性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配备。
(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一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器材;二是防汛抗旱专业队伍装备器材;三是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伍装备器材;四是其他救援队伍装备器材。
(八)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一是建立应急采购调拨机制;二是建立集中存储轮换机制;三是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四是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五是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六是加快培育应急产业。
(九)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现有平台,将全市应急物资信息采集、储备、使用、回收等过程纳入平台管理,提升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平时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另外,发布人还就到2030年,济宁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规划目标是什么,以及为了《规划》的顺利实施,都有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周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