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3日夜间至26日,济宁市将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8~10℃,最低气温出现在26日早晨-10~-8℃。23日夜间至24日,阴有小雨转小雪,北风 4~5 级阵风6~7级。此次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伴有明显大风,预计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室外作业和群众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扎实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 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特别是对涉及民生保 障的工作,要保证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分析会商,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 预警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 微信等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灾避灾 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 障,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 强化巡查管控,要强化对高速公路的管理,采取安全可靠的管控措 施,防止高速公路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要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扎实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农业部门要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组 织专业人员深入一线,加强种植、畜牧、水产、渔业等方面技术指导,帮助群众科学防灾,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做好灾情收集和评估,加强 组织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帮扶,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 响。
五、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福利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强高空作业、户外广告牌及临时构建物的管理,防范灾害事故发生。供热、供水单位要 健全完善寒潮冰冻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加强管网的巡查巡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要落实防冻保护措施,及时做好抢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冻裂、泄漏等突发事故,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到位,保证供热、供水安全平稳运行。供电、供气、电信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 施的安全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 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市场和居民生活需求。要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民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特殊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防范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文旅部门要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对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遇到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应坚决关闭相关景点、停止游览项目、有序疏导游客。教育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校舍安全和校车运行安全。要加强城乡居民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的宣传、指导和监管,防止用电用气取暖发生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七、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科学研判灾害趋势,一旦出现雨雪冰冻灾情,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把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授、伤员救治和安抚慰问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市安委会14个包县督导组要加强对所包县(市、区)应对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检查,确保应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来源:济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