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济宁频道>内容详情

济宁法院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2021-11-27 15:05:0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1127日,济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立足审判职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济宁两级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细化工作目标,为济宁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助力、司法支持。

一是凝心聚力,提升审判质效。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勇于自我加压,找准弱项短板,啃下难骨头、硬骨头,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截止到202110月底,全市法院已审结案件115556件,结案率84.05%,全省第3位,结收比、法官人均办案数、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等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司法人民性的重要体现,是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意义。我院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为载体,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切实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截止到202110月份,全市法院有效公开裁判文书66878件,法院庭审直播25142件,互联网开庭6212件,电子卷宗覆盖率93.91%,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加强调研,统一裁判尺度。我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公司决议纠纷审判指引》、《股东知情权纠纷审判指引》,公开了《近三年公司类纠纷审判情况通报》,同时,进一步梳理济宁市在商事审判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统一济宁市两级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裁判尺度,推动营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司法为民,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

济宁两级法院立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坚决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人民法院司法职能向前延伸到立案之前、向后延伸到判决之后,大大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加快机制创新,出台《关于落实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的二十条措施》《关于深化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绩效考核及办案补助暂行规定》,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引导专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进驻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立诉调对接、诉裁对接、诉非对接程序,完善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制度,及时更新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名册,引入证券期货纠纷特邀调解人员,加强网上调解平台建设,探索完善线上调解模式。截止目前,共有76家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入驻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共有695名人民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人员名册,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1697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6413件。济宁高新区法院受理案件下降20.12%,居全省首位,全方位、多形式的多元解纷体系初步形成,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二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全市法院以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为切口,加强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自助移动终端建设,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全流程一体化办案平台、运行网上微法院,开发手机诉讼服务APP、微信小程序,实现案件从立案、审理到判决送达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极大降低了群众的诉讼负担,提升了诉讼的便利度。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深度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速裁团队建设,实现审理流程再造,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截止到202110月份,全市法院共建立速裁团队64个,共审结案件23193件,平均结案周期为18.01天,极大提升了审判质效。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截止到202110月份,济宁市两级法院共出具律师调查令600余份,提升了群众获取证据的能力,降低了群众获取证据的成本。

三、坚持府院联动,创新破产审判模式激活企业新生“基因”

济宁两级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借力营商环境营创,针对全市传统工业企业多、破产案件多、审判压力大的实际,坚持破产挽救原则,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清新剂”。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238件,结案217件,破产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一是持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对标学习先进,补齐补强破产工作短板,申请设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重新组建了破产审判团队。与市政府协调建立了联合25个部门的府院联动机制,凝聚破产工作合力。与有关部门会商,出台了《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实施意见》、《关于破产管理人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征信相关业务的实施意见》,破解破产难题。发布《关于保障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提升管理人工作便利度。协调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管理人行业自律。设立破产援助基金,市财政提供100万元启动资金,保障无产可破案件顺利结案。推动重大案件管理人竞争选任常态化,保障管理人履职能力。起草《关于对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考核的意见》,加强管理人的静态和动态考核。出台《关于对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实行单独绩效考核的意见》,科学确定破产法官工作业绩。近日,济宁中院与阿里巴巴签约,启用“济宁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全力提升破产信息化水平。

二是加快破产出清力度。继续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突出“简案快审”优势,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的破产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加快案件清理效率。持续推进破产类长期未结案件清案工作。尤其对于长期未结案件,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清理,由各法院分管院领导逐案包保,压实责任,确保及时推进,按时办结。做好省级重点“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法院出台“僵尸企业”出清司法处置方案,定期调度处置工作情况,破解各项瓶颈问题,按时完成“僵尸企业”案件司法处置任务。

三是创新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助力企业脱困重生。特别是去年以来,先后对山东华金集团等八家公司、齐鲁特钢等四家公司两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破产重整成功,前者已获评山东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出台《破产预重整案件业务规范》,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中院受理首例破产预重整案件。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浓厚氛围

加强司法引导,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是提高全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整合市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行业协会的力量,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济宁地区保护中小投资者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普法宣传、纠纷化解府院联动机制。

二是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强化普法宣传,推出“法官说典”栏目、开展“法典进万家”、“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活动,民法典普及宣传活动不断走深走实;靠前开展法律宣讲,法官进社区、进企业多形式、多角度进行法律宣讲;成立投资者保护律师团,向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济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队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稳步推进,形成了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企业、投资者多方受益的普法宣传新格局。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流程,提升审判质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坚持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作风,为济宁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另外,发布人还就济宁中院开展在线诉讼的有关情况,以及济宁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有哪些工作经验做法及成效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周正杰)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