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即将到来,记者昨日从济宁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现行文件,以下这三项政策即将于年底到期,如果还未申领,需抓紧申请。
以工代训补贴
政策对象:
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政策内容:
对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就业(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企业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服务大厅”栏目,选择“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模块,下载“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点击“单位登录”申请。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政策内容: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返还失业保险费。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服务大厅”栏目,选择“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申报”模块,登录申请。
失业补助金
政策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
政策内容: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网站(www.12333.gov.cn)、支付宝、“济宁人社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济宁人社”等渠道自主申报。
(来源:东方圣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