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济宁市财政绩效管理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济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卓有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19年,济宁市印发了贯彻《实施意见》,市财政局作为改革的牵头部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审计局制定《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推进目标和具体任务,确定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改革攻坚”和“扩围提质”为主题的预算绩效管理年活动,制度建设覆盖各个层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市县一体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立足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个目标”,就是市级用3年时间、县(市、区)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简单的说,就是确保“哪里有财政资金和政府公共资源,哪里就有绩效管理”。
“两个机制”,一是横向推动部门单位的人大、审计、财政三方联动机制。围绕破解改革难点、痛点和堵点,积极探索济宁特色的绩效改革之路,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审计局,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了人大、财政、审计多元主体深度融合的预算绩效监督体系。二是纵向推动县市区的市县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逐级设置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引导县市区从争取项目资金转移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上来。
“三个层次”,即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一是探索地方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组织市本级自评,同时选择兖州、泗水、汶上和有关乡镇(街道),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在评价内容、指标、方式和成果等方面具有创新意义,给出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济宁方案”。试点成果获得国内权威专家和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认为济宁市相关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地方政府绩效管理趟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2019年,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济宁市组织试点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市财政局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的重要内容,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发文进行安排部署,实现市级部门单位全面覆盖,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办法。三是深化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市财政局连续5年会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选择部分重点政策、项目开展重点评价,依托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评价手段和方法,提高了重点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坚持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落实“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的要求,使绩效评价真正长出“牙齿”,发挥利刃作用。
“四个环节”,就是抓住“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分段施治、各有侧重。两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对387个新增政策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66.75亿元,否决不合理项目,减少不合理预算12.44亿元,对于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严格施行所有项目支出全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的,坚决不纳入财政预算“盘子”,2021年全市共完成了部门预算中946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涉及财政资金489.07亿元。我们督促相关预算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意见,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凡是绩效目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加强资金绩效运行监控,重点看预算是不是按照计划进度执行,是不是达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并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的偏差和管理漏洞。两年来,全市共完成1.45万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涉及资金919.32亿元,通过监控调整收回资金14.28亿元。绩效评价方面,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实践,济宁市逐步建立了“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和财政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2021年,各级各部门对734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126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财政部门对233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推动了评价重点从管理过程和产出,向政策制定、落实和完善的根本转变。可以说,绩效管理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五个保障”。一是制度保障。坚持制度先行,构建起“1+2+N”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其中,“1”指的是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2”指的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横向面对市级部门单位、纵向针对转移支付资金的2个配套办法,“N”指的是市财政局研究出台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多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市级共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发展、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渔业发展等6项预算支出标准,建立了涵盖会议培训、政策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等15大类的共性指标体系,同时,对乡村振兴、基础教育发展、文化建设和企业发展等10个专项、23个部门,建立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标准体系,为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严格控制成本预算等,提供了遵循和借鉴。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抓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的运用,坚持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县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对下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四是强化考核和监督。一方面,将市直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纳入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引导部门单位强化绩效管理;将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各级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人大监督和绩效审计力度。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审计机关依法对预算支出绩效、政策实施效果、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和绩效责任落实情况等重点内容开展审计监督,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五是推进预算与绩效一体融合。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 一体化运行,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管理和政府治理的深刻变革,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花出更大效益来,显得尤为重要。下一步,济宁市财政局将努力做好“升级、扩围、提质、增效”四篇文章,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运行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和全周期跟踪问效;加大县(市、区)绩效管理改革力度,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紧密挂钩,确保财政资金高效集聚,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另外,发布人还就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人大、审计、财政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共同推动责任落实,汶上县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及金乡预算绩效管理特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周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