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10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全市就业规模稳定扩大,创业环境持续改善,就业质量逐步提升,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强化就业优先,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以“231”产业集群为重点,对带动就业作用大的行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
延续政策红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等3项政策,扩大企业享受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优化供需对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助力、余缺调剂合作、共享用工指导、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等4项活动,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完善支持体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大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考录(招聘)力度,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即时援助、“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机制。支持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
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广“以工代赈”,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有组织劳务输出,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打造返乡入乡创业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
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加创业服务供给,通过提供场地、创贷扶持、培育辅导、示范创建、典型选树等措施,激发各类群体创业活力。
提升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支持紧缺急需工种、新就业形态特色培训和地方特色产业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健全市场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水平。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应对形势变化,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将防范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列入市对县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失业人员“12333”式就业服务、设立基层就业服务专员、延续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增强失业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稳就业情况汇报,强化资金投入、宣传引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