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付哲 张艳
在信息化时代,丰富的信息资源,尤其是网络资源,在给现代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各种信息泄露问题也随之出现。
自“净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祥公安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有力震慑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嘉祥县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侵占公民信息案。
3月25日,接浙江衢州公安机关线索,嘉祥县有人员在微信群组中出售实名注册网络账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经查,老僧堂镇靳某某利用在手机店工作的便利,为顾客办理手机通讯业务工作时,通过隐瞒手段,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窃取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进行贩卖,非法获利1200余元。嘉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靳某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手法揭秘
黑灰产业人员根据网络虚拟账号的需求创建微信群,并将群名设为相关平台名称,例如“京东注册群”“淘宝注册群”等
嫌疑人(多数为运营商下属渠道商和手机售卖店的工作人员)之间通过相互介绍后加入该群
嫌疑人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用户新开办的实名手机卡,将手机卡装到事先准备好的手机里,并将手机号和获取的验证码发到群组内供黑灰产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