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朱力 刘昕
货车,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运载货物的机动车,但个别司机贪图一时便利,用货车违法载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不,4月11日,邹城市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中时就查处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8时30分许,民警在岚济路和幸福河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一辆“货拉拉”的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厢里躺着一个人,民警赶紧令其下车。原来,驾驶人为了图方便,便心存侥幸,让乘坐人员躺在车厢内躲避交警的检查,将其“运往”目的地。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他们讲述货车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邹城交警提醒:货车违法载人、超员、人货混装既是红线,也是高压线,更是生命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